無論發(fā)生什么事情都好,一定要冷靜處理,千萬不要做出過激的行為,否則后果還是很嚴重的。日前湖北公安執(zhí)法公開平臺上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襄陽一女子因用剪刀剪掉丈夫陰莖,被行拘十日罰款二百元”。

該消息公布之后,引發(fā)網(wǎng)友的關注以及熱議,那么這樣的處罰是不是太輕了?襄陽市公安局樊城分局的工作人員回復稱,需要等傷情鑒定結果出來之后,才會由行政案件轉為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先立行政案件再立刑事案件。傷情鑒定結果若達到輕傷將轉為刑事案件,不存在和解和不立案的情況。
北京市中聞(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表示,傷害案件涉及對人身損傷程度的鑒定問題,特別是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復雜,一時難以進行鑒定的,需要待傷情穩(wěn)定后才能提出鑒定意見,并出具鑒定文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