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衣是滿語的音譯,具有家仆的意思,全稱為包衣阿哈。包衣阿哈是一種滿清時期八旗滿洲內(nèi)部的人身領(lǐng)屬制度,其中上三旗的包衣只服侍皇家成員,下五旗的包衣歸屬于五旗的王公貴族。包衣沒有人生自由,可以被主人任意買賣。
包衣的意思

包衣其實是滿語的音譯,具有“家仆”的意思,因為包衣全稱為包衣阿哈,在滿語里就是家里的奴仆。包衣阿哈實際上是一種滿清時期八旗滿洲內(nèi)部的人身領(lǐng)屬制度,一般八旗子弟都可以擁有屬于自己的包衣阿哈。

八旗一般分為“上三旗”和“下五旗”,其中上三旗的包衣只服侍皇家成員,而且直接通過內(nèi)務(wù)府進行管理,具有一定的地位;下五旗的包衣則歸屬于五旗的王公貴族,雖然相比上三旗的包衣來說地位偏低,但是總體地位還是很高的。

包衣阿哈中的男人被稱為“包衣哈哈”;女人被稱為“包衣赫赫”,包衣主要從事的都是家務(wù)勞動以及生產(chǎn)勞動。包衣的主要來源是平民罪犯、家生奴仆、戰(zhàn)爭掠奪等,因此包衣沒有人生自由,可以被主人私自買賣或者饋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