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臺相當于于現(xiàn)在一個地級市的市委書記兼任市長,清朝時期的地方行政劃分,共有“省、府、縣”三級,府臺便是“府”級別的最高行政長官——知府的尊稱。
府臺相當于現(xiàn)在什么官

“府”基本類似于現(xiàn)今的地級市,知府則相當于現(xiàn)今地級市的市委書記,其品秩為從四品,行政級別為正廳級。
府臺掌一府之政令,總領各屬縣,凡宣布國家政令、治理百姓,審決訟案,考核屬吏,征收賦稅等一切政務皆為其職責。
舊時下級官吏稱呼上級領導,多以辦公地點取代其職位,以作敬稱,“臺”,原指石制的案臺,后來逐漸延伸成為官員辦公的地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