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羽絨服干洗劑可以帶上火車,它不屬于易燃易爆違禁品,在攜帶時需要將其密封包裝好即可。安全火柴不超過2小盒,普通打火機不超過2個。持工作證明的導盲犬和作為食品且經封閉箱體包裝的魚、蝦、蟹、貝、軟體類水產動物可以隨身攜帶。
限制隨身攜帶物品政策適當放寬。旅客可在允許范圍內,攜帶白酒、各類噴霧、充電寶等上車。冷燙精、染發(fā)劑、摩絲、發(fā)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類物品,單體容器容積不超過150毫升,每種限帶1件,累計不超過600毫升。
香水、花露水、噴霧、凝膠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噴壓力容器日用品,單體容器容積不超過100毫升,每種限帶1件。指甲油、去光劑累計不超過50毫升。不超過100毫升的消毒凝膠可以隨身攜帶。
新規(guī)細化了能夠攜帶的酒精度數和總量。包裝密封完好、標志清晰且酒精體積百分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4%、小于或者等于70%的酒類飲品累計不超過3000毫升;酒精濃度大于70%的酒類飲品則屬于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攜帶上車或托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