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打孕婦,以及打孕婦一耳光法律怎么判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動手打孕婦屬于什么罪
法律解析:
犯罪的孕婦可以采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的強制措施。對于孕婦,采取保候審不造成社會危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同時,如果孕婦符合監(jiān)測生活條件,可以采取監(jiān)測生活措施。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打孕婦法律怎么處理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此種行為造成孕婦輕微傷害的屬于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應該處15日以下拘留還有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如今家庭暴力的現象不罕見,婦女的權益急需得到保障,我國也有很多法律法規(guī)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對于打孕婦一巴掌的行為,根據婚姻法,孕婦是有權請求居委會或者是村委會調解的。孕婦是需要受到保護的,要是遇到家暴的行為應該及時報警,不要一直忍耐。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1、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3、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4、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5、寫恐嚇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6、脅迫或者誘騙不滿十八歲的人表演恐怖、殘忍節(jié)目,摧殘其身心健康的;7、隱匿、毀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郵件、電報的。
女人打孕婦賠償標準
女人把孕婦打流產了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同時還造成了孕婦重傷的,可以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體情況下應當根據造成的犯罪事實后果來進行處理,由司法機關在立案偵查后進行認定。
法律分析
按人體重傷鑒定標準規(guī)定,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屬于重傷。其他對于人體健康的重大損傷包括損傷引起子宮或者附件穿孔、破裂。或者孕婦損傷引起早產、死胎、胎盤早期剝離、流產并發(fā)失血性休克或者嚴重感染。所以行為人已經涉嫌犯罪,不但要負刑事責任,還要負賠償責任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的,若單獨提起民事訴訟,還應該向其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把孕婦打流產顯然是造成了嚴重的犯罪事實,在司法實踐中還應當區(qū)分是故意傷害還是無意傷害來進行認定,對于故意傷害造成孕婦流產的肯定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如果是無意造成的傷害一般是可以由雙方協(xié)商后進行賠償處理的,無法協(xié)商的可以判決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違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guī)定,違背其近親屬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傷害孕婦有什么法律
【法律分析】:毆打孕婦構成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致人輕微傷進行治安拘留。需要根據犯罪嚴重情節(jié)進行分析。
首先報警后,派出所立案后給受害人開具傷情鑒定委托書,到指定的法醫(yī)鑒定機構做法醫(yī)鑒定,根據鑒定結果分別處理,輕微傷的,雙方協(xié)商經濟損失賠償,不成時,派出所對打人者拘留、罰款,告知受害人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輕傷的,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打孕婦犯法,打至輕微傷,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至輕傷以上,違反了《刑法》,涉嫌故意傷害罪。不管是毆打孕婦或者是普通的民事主體,只要是導致他人受傷,留屬于違法行為,不僅會受到刑事處罰,同時還會要求支付一定的罰金,若是受害者需要住院治療的,那么也需要字符醫(yī)療費、誤工費等,對于沒有能力支付的情形,會受到的處罰可能更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打孕婦犯法嗎
打孕婦是犯法的,不管是不是孕婦,只要是打人,那么就是犯法的。
打人之后,如果被打者傷情不重,是輕微傷的,那么不構成犯罪,但是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guī)定,可能會被處以拘留罰款的處罰,但是如果被打者構成了輕傷的,那么涉嫌故意傷害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對于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對于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并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是否起訴的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除涉及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