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紀檢委全名是叫做紀律檢查委員會,它是屬于中國共產(chǎn)黨的紀律檢查機關,而且其不屬于政府部門管理,其也是中國共產(chǎn)黨最高紀律檢查機關,在1949年11月根據(jù)中共中央的決定設立。1955年3月中國共產(chǎn)黨全國代表會議決定設立中央監(jiān)察委員會,代替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chǎn)黨章程》對于中央紀委明確規(guī)定如下:
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常務委員會和書記、副書記,并報黨的中央委員會批準。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常務委員會和書記、副書記,并由同級黨的委員會通過,報上級黨的委員會批準。
黨的基層委員會是設立紀律檢查委員會,還是設立紀律檢查委員,由它的上一級黨組織根據(jù)具體情況決定。黨的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設紀律檢查委員。
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根據(jù)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黨的紀律檢查組或紀律檢查員。紀律檢查組組長或紀律檢查員可以列席該機關黨的領導組織的有關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