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問長春的由來,今天就給大家講解一下長春的由來。
遠古,在四萬年前舊石器時代,長春就出現(xiàn)原始人類“榆樹人”。新石器時代,出現(xiàn)原始紡織技術和原始農業(yè)(左家山遺址)。
夏商周及秦,肅慎族居于此。
漢至西晉,為扶余國轄地,公元346年起為扶余國都。
南北朝,扶余為高句麗所并,部分地區(qū)入高句麗扶余城。
清朝,清初,朝廷設柳條邊,對東北實行封禁政策,屬郭爾羅斯前旗扎薩克輔國公封地。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土地開始被大面積開發(fā),人口劇增。清嘉慶五年(1800年7月),設置長春廳,置理事通判,隸屬吉林將軍,是長春正式設置之始,治所在今新立城鎮(zhèn)。道光四年(1825年),治所遷至寬城子。同治四年(1865年),挖城壕、建筑城垣,長春城成型。光緒七年(1881年),長春廳理事通判改為長春廳撫民通判,并增設農安分防經歷。光緒十五年(1889年),長春廳升為長春府。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東北地區(qū)由軍府制改為行省制,長春府隸屬吉林省。
1949年3月11日,長春特別市改稱回長春市。同年5月9日,長春市政府改稱長春市人民政府,隸屬吉林省。
1953年8月1日,長春市改為中央直轄市,由東北行政委員會代理。
以上就是長春的由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