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方敏父親因工傷死亡,獲賠75萬元的賠償,后因賠償金的分割、保管以及其他的瑣碎事與自己的目前向某香發(fā)生矛盾,二人長期不和,在2020年的11月4日,方敏又因為瑣事和母親爭執(zhí)了起來,后在向某香回家的途中方敏開車撞死了自己的母親,最終向某香因搶救無效死亡。2月8日,張家界中院發(fā)布通告,罪犯方敏在驗明正身后,執(zhí)行槍決。

方敏的行為不可原諒,母親含辛茹苦將其養(yǎng)大,長大后的方敏因錢和母親鬧不愉快,最終在自己的邪念走向了犯罪的道路,難道金錢抵不過和母親之間的親情,親情是無價的,向某香怎么也會想到自己會死在兒子的手上,而方敏也是喪心病狂,毫無人性可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