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洪雅縣瓦屋山鎮(zhèn)一名男子自行處置了父親去世后留下的80萬遺產(chǎn),他認為妹妹已經(jīng)出嫁了沒有權利繼承家里的遺產(chǎn),于是妹妹和母親將哥哥和奶奶告上了法庭,一家三代人對簿公堂。

經(jīng)法院審理,在確認鄧某興去世后留下的房屋、存款、股權均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chǎn),因為鄧某興在去世前沒有立下遺囑,法院認為鄧某興的個人財產(chǎn)應該法律規(guī)定繼承辦理。原告作為第一繼承人是有權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繼承遺產(chǎn),但根據(jù)《中國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6條有明確的規(guī)定了法定繼承中,無論男女都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就算是女兒出嫁了,那也是自己的親妹妹,因為錢的問題,一家三代人上了法庭,這樣以后大家見面多少會有點尷尬,這位哥哥的做法實屬有點欠缺,同樣是父母的孩子,應該是平等的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