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讓他們獨(dú)處幾十天,然后讓人告訴那兩個父親。該句出自《李崇斷案》,別名《李崇斷子》,是李昉所著的文言文,該文通過李崇斷兒,告訴我們要善于開動腦筋,發(fā)現(xiàn)事情之間的特點并解決問題。學(xué)會深入事物或問題,要有通過表面現(xiàn)象精確判斷出背后本質(zhì)能力。

《李崇斷案》原文
壽春縣人茍?zhí)┯凶尤龤q,遇賊亡失,數(shù)年不知所在。后見在同縣人趙奉伯家,泰以狀告。各言己子,并有鄰證,郡縣不能斷。(李)崇曰:“此易知耳?!?/p>
令二父與兒各在別處。禁經(jīng)數(shù)旬,然后遣人知之,曰:“君兒遇患,向已暴死,有教解禁,可出奔哀也?!逼?zhí)┞劶刺枺蛔詣?奉伯咨嗟而已,殊無痛意。崇察知之,乃以兒還泰,詰奉伯詐狀。
《李崇斷案》翻譯
壽春縣人茍?zhí)┯袀€三歲的兒子,遇到賊,孩子丟失了,幾年都不知他在哪里。后來在同縣的趙奉伯家里出現(xiàn),茍?zhí)┻f訴狀告到官府。他們兩個人都說那個孩子是自己的兒子,而且都有鄰居作證,郡縣的官員不能判奪這件案子。李崇說:“這個很容易就知道真相了?!?/p>
他將兩個父親和兒子分別安置,讓他們獨(dú)處幾十天,然后讓人告訴那兩個父親說:“您的兒子生病,已經(jīng)突然死了。現(xiàn)在接到命令,您的行動禁止解除了,回去準(zhǔn)備喪事吧?!逼?zhí)┞牭胶蠛窟罂?,悲傷的不能自已。奉伯只是嗟嘆就完了,并沒有特別哀傷的樣子。李崇了解了實情,就把兒子還給茍?zhí)?,指?zé)奉伯欺詐。

《李崇斷案》注釋
斷:判斷。
旬:一旬等于十日。
禁:監(jiān)禁;禁制。
遣:派遣。
知:告知,通知。
亡:丟失,失掉。
向:前不久。
以:把。
耳:語氣詞。
《李崇斷案》作者介紹
李昉,字明遠(yuǎn),深州饒陽(今河北省衡水市饒陽縣)人。北宋初年名相、文學(xué)家。李昉工詩,效法白居易詩風(fēng),為“白體詩”代表人物之一。撰寫誥命共三十余年,參與編寫《太平御覽》《文苑英華》《太平廣記》,著有文集五十卷,如今已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