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唐宋時期的大理寺為例,相當于現(xiàn)在的最高法院。大理寺是古代的官署名,唐宋時期的大理寺主要負責掌刑獄案件審理,是全國最高的法律機構,長官名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
大理寺相當于現(xiàn)在什么機構

大理寺早在秦漢時期就已經(jīng)存在,在當時被稱為廷尉,主要負責審核各地刑獄重案,北齊時期改名為大理寺,唐代時為九寺之一。
明清時期,大理寺與刑部、都察院并稱為“三法司”,不具備司法審判權,只負責復核各地刑案,最高審判權歸刑部,清末新政時期改稱為大理院。
在大理寺中,職位按級別高低依次為大理寺卿、大理寺少卿、大理寺丞、寺正,大理寺寺丞分管中央各部門和地方各州的司法案件的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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